去年以来,物价飞涨,“调高最低工资”、“建议一年一调”的呼声甚高。从4月1日起,广东调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,并同时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。根据省的分类标准,南海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770元。
南海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原来是每月690元,调整为770元后,折算的小时标准为4.43元/小时,增幅约12%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次调整将不会给企业造成太大影响,员工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。新标准实行后,劳动部门将对企业进行抽查,如发现违规,将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罚。南海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06年9月1日。(责任编辑:陈碧红)
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
类别 |
月最低工资标准(元/月) |
适用地区 |
一类 |
860 |
广州 |
二类 |
770 |
珠海、佛山、东莞、中山 |
三类 |
670 |
汕头、惠州、江门 |
四类 |
580 |
韶关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阳江、湛江、茂名、肇庆、清远、潮洲、揭阳、云浮 |
五类 |
530 |
执行四类市的部分县(县级市) |
注:深圳市新工资标准执行时间自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,特区内为850元/月,特区外宝安、龙岗两区为750元/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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