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理条件:
档案委托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流动人员。
二、申办材料:
1. 国内学历学位材料(包括高中毕业生登记表,高考报名登记表,高校毕业生登记表,学习成绩单,硕士、博士相关材料,就业通知书):机要通信或“邮政EMS标准快递”方式转递;
2. 国(境)外学历学位材料: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(盖红章的归档,盖钢印的本人持有无须归档);
3.职称材料:介绍信、身份证件;
4.党员材料:正式党员材料(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)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,或密封后(党委、总支加盖骑缝章)由所在党组织派专人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;
5.工作材料:国家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形成材料,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。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、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。
6.其他符合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》(中组发〔2009〕12号)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。
三、办理流程:
准备申办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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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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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机要交通或由专人转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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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通过 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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↓ 审核不通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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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材料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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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回材料,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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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受理机构: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(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海一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综合服务窗口)。咨询电话:81812345、86263487
五、档案接收机构:南海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(地址: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四路52街区北侧大楼)。咨询电话:862634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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